学生在课间 滑梯不小心摔倒,家长找到学校赔偿,双方因赔偿的标准纠纷。4月7日,我们从岳塘区法院,法院裁定,学校负学生小颖50%的事故责任,赔偿小颖各种损失高达32864.94元。
2013年11月14日下午,小颖在课间玩滑梯的时候,不小心滑摔倒,右股骨骨折。近20天的住院治疗后,小颖伤情控制。经司法鉴定,小颖损伤水平十残疾,医生建议出院后全休3个月。
小颖的痛苦在父母心中抹不去。同时,小颖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,成本也成为家长和学校一直有争议的问题。
小颖的父母相信他们的孩子由学校看护,事故发生在学校,必须由学校负责。学校负责人说学校相应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,小颖的父母作为监护人,还应该做一些监控责任。
岳塘区法院认为,小颖受伤在课间休息时间,学校不好管理,法院考虑事发时间、事发地点及小颖的年龄等因素,认定学校小颖损失50%的赔偿责任。
此外,岳塘区法院法官提醒,近年来,校园伤害赔偿案件逐年增加,午休时间,休息,晚餐时间和空闲时间,成为一个高风险的校园伤害事故,学校提高注意义务的同时,学生也应该加强孩子的家长和自我保护意识。 |